时间: 2022-02-07 17:50:10 来源:北纬网
春节期间,芦山县安全生产形势和自然灾害形势平稳,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无森林火灾和城乡住房火灾发生。
提前组织谋划 精心安排部署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芦山县高度重视春节假期应急值守和安全防范工作,早在1月24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1月27日,县级分管领导召开春节期间森林火险形势会商专题会,形成《芦山县春节期间和2月森林火险形势分析报告》,针对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月29日,县级分管领导召开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对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进行学习传达,要求全县各单位扎实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道路交通违法、冬春季用电用气等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芦山县县安办制定了《全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多渠道印发了《芦山县春节安全风险提示》,县森指办印发了《春节期间分区应对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专项预案》、《2022年县领导及县级部门包乡镇(街道)联系督导工作方案》,县应急委办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对全县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提前预警,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措施。
强化宣传安全 提高防范意识
春节历来是灾害事故易发多发期,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事故防范是遏制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芦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森防指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县级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乡镇(街道)发挥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开展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以芦山微生活、县融媒体中心为平台,专题制作《冬季烤火,这些安全常识必须知道》《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小常识》,强化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宣传。
各乡镇(街道)、县级网格联系部门对全县农户以走访入户的方式进行全覆盖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县消防救援大队派出2个组对龙门、飞仙聚居点木质房屋住户进行全覆盖用火安全宣传及隐患排查。
制作森林防灭火宣传单5万余份,推送防火消息1.2万余条,设置防火标牌270张,确保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全覆盖。
加强隐患排查 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不放假,春节我在岗。为做好全县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春节期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值班县领导每天亲自带队检查安全,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共出动750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检查,发现问题32个,整改问题31个,限时整改1个。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县安办以查隐患、抓整改、反“三违”为主要内容,组织人员对全县1家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和9家加油站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县安办以反“三违”、反“三超一改”的整治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批发企业1家,零售点20多家。发现警示标牌不规范等问题2个,整改问题2个。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消防、工商、应急管理局对全县网吧、公众聚集娱乐场所、超市商场开展专项检查8家,发现消防设施未保存完好有效、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10个,整改问题10个。
开展城市燃气和供气管道的检查,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对3家燃气公司及15家用气点位进行督查检查,发现个别经营场所调压箱堆放易燃物品、调压箱无警示标志等问题5个,整改问题5个。
开展生产企业检查,县级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县未停工15家生产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台账不完善等问题1个,并限时整改。
开展森林防灭火卡点值守检查,县森指办对全县10个森林防灭火卡点进行检查。发现个别卡点值守人员对车辆和人员未全部登记,宣传喇叭未充电、火源收缴箱未摆在显要处等问题3个,整改问题3个。
严格落实责任 强化值班值守
新春佳节,芦山县结合今年春节安全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全县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求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三个三分之一”值班要求,每天坚持10人以上值班,其中每天两个班子成员在岗在位。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同时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记者 石雨川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来源:北纬网 日期: 2022-02-07 17:50:10
编辑:郭涵
北纬网 版权所有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袁红伟(18980172300)律师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arbs#webliren.com(请将#替换为@) 举报电话:0835-2350262 17781610663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70012号 蜀ICP备1402101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801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109号